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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网:除了学科课程,中小学生以后要多上一门必修课了
发布日期:2017-11-30



除了学科课程,中小学生以后要多上一门必修课了(摘)



网页:http://kb.southcn.com/content/2017-11/01/content_178519420.htm

 

2017-11-01 10:26 来源:南方网 陈芳庭

南方网讯(全媒体记者/陈芳庭)除了学科课程,中小学生以后要多上一门必修课了。近日,教育部印发《中小学综合实践活动课程指导纲要》(以下简称《纲要》),其中规定,中小学生必须全员参加综合实践活动课程并计入课时,课程须配备一名专职教师。《纲要》明确提出,综合实践活动是国家义务教育和普通高中课程方案规定的必修课程,与学科课程并列设置,从小学到高中,各年级全面实施,所有学生都要参与学习。

实践活动形式多样化

广东实验中学附属天河学校的校本综合实践活动课开设了近100门课程,由学生自主选课,内容涵盖科技、体育、艺术等多个方面,且注重动手实践、亲身体验,学生每学期至少需要选修一门课。课程结束后,学生除了提交传统的纸质作业以外,还通过制作电子相册、小视频和举办讨论会等方式来记录活动实践课的内容。

为给所有中小学开齐开足综合实践活动课程提供必要条件,《纲要》提出,各地和学校要对综合实践活动课程常态实施所需要的教师、场地设施、网络资源、经费投入等,进行合理规划和统筹安排。近年来,许多针对中小学生设置的综合实践活动教育基地在广东设立。如位于四会市的广州市越秀区中小学生综合实践活动教育基地气象科普馆,就是为了学生了解气象观测知识而设立的,珠海的航空科普类“中小学综合实践活动基地”,则可以让学生在校期间就体会到驾驶飞机的乐趣。

课程评价方式多元化

在课程评价方面,《指导纲要》提出要建立档案袋,并作为招生录取中综合评价的重要参考。在华南师范大学附属中学,每位学生都有一册综合素质报告书,学习成绩、社会实践、社团活动等内容均纳入其中,对学生的评价更开放,且更注重过程。未来,建立这样专门记录学生综合实践内容的报告书将成为常态。

《纲要》明确了学生参与综合实践活动课程的时量,小学1到2年级,学生综合实践活动平均每周不少于1课时;小学3到6年级和初中,平均每周不少于2课时;高中执行课程方案相关要求,完成规定学分。

“《纲要》实施后,学生的综合实践活动课程的开展将更具规范性。”广东实验中学附属天河学校教学处副主任曹莹介绍,按照《纲要》的要求,原则上每所学校至少配备1名综合实践活动课程的专任教师,且对开设的课时、目标、实施和评价都做出了明晰的指引。“由于目前综合实践活动课程涉及的范围较广,很多活动都是跨学科和专业的,所以在校内设置专职教师来管理学生综合实践活动课程的情况还比较少,一般都是由学科教师或者社团指导老师兼任。《纲要》实施后,不论是对于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还是老师的综合能力都是一件好事。”
 


供稿:张梅芳